2021年天貓商家考核標準是什么?附上詳細標準
天貓商家在天貓商城開店以后,天貓商家會對天貓店鋪進行考核,天貓考核有一定的標準,那么2021年天貓商家考核標準是什么呢?
一、考核對象。在營天貓商家均須參加考核且須符合該考核標準(含下表1中具體“考核指標”要求),如不符合任何一項考核指標要求的,您將無法繼續(xù)在天貓經營。
二、考核周期。
1)免考期:首次服務開通時間(店鋪上線時間)始于每月15日前(包含15日)的商家免考期從當月1日起計算3個自然月,首次服務開通時間(店鋪上線時間)晚于每月15日的商家免考期從次月1日起計算3個自然月。
2)試考期:免考期結束后的12個自然月,運動戶外、男裝、女士內衣/男士內衣/家居服、女鞋、流行男鞋、手表類目試考期的店鋪銷售額要求為正式考核期店鋪銷售額要求的25%,其他類目試考期的店鋪銷售額要求為正式考核期店鋪銷售額要求的50%,其他指標與正式考核期指標保持一致。
3)正式考核期:
試考期結束后,進入正式考核期,正式考核期以12個自然月為一個周期實行循環(huán)制考核,即一個考核周期結束后,自動進行下一個考核周期。
三、考核要求。本考核標準所列各項考核要求(若有)需同時達標,商家出現(xiàn)任一不達標情形的,店鋪將無法繼續(xù)在天貓經營。具體考核達標要求如下:
1)店鋪銷售額達標:考核期結束時,考核周期內累計的“店鋪交易額”不低于對應類目的“店鋪交易額目標”;
2)基礎服務考核分達標:考核周期內,基礎服務考核分滿足對應類目的考核標準,每月的考核分值以商家在考核當月最后一天的分值為準;
3)其他:在單一考核周期內未連續(xù)6個月無經營(無經營是指店鋪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:未發(fā)布任何商品、雖有已發(fā)布商品但未產生店鋪銷售額,或未有主營類目)。
四、其他說明。
1)涉及跨類目經營的商家,按照店鋪主營類目相對應指標進行考核。
2)店鋪銷售額是指,在考核期間,商家所有交易狀態(tài)為“交易成功”的訂單金額總和,不含以下金額:(1)虛假的交易訂單等違規(guī)訂單金額;(2)運費;(3)因維權、售后等原因導致退款的金額;(4)一級類目名稱為“其他”項下的交易金額;(5)O2O導購寶、B2B等非天貓B2C交易(天貓B2C交易訂單是指買家通過天貓平臺下單并確認收貨的訂單)訂單金額;(6)通過甲方店鋪達成交易但“賣家”為甲方外第三方的訂單,如:門店交易訂單;(7)按照《天貓門店資費標準》等規(guī)則暫免收或天貓實際未收取軟件服務費(實時劃扣部分)的訂單。具體以天貓統(tǒng)計為準。
3)基礎服務考核分是天貓綜合商家店鋪的商品體驗、物流體驗、售后體驗、咨詢體驗、糾紛投訴五個維度的表現(xiàn)后所得出的體現(xiàn)商家綜合服務能力的綜合分值。
4)該標準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如需調整,天貓將依法提前公示并通知商家。
天貓商家考核標準的內容還是比較多的,天貓商家需要一一了解,如果店鋪有不符合考核標準的那么就需要改進,以免造成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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